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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风建设主题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1-19      点击量: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持续推进我校优良学风建设,营造奋发向上、积极进取的优良学风氛围,以良好的精神面貌迎接我校建校65周年,学生处决定开展“学风建设主题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创优良学风  展青春风采

二、活动时间

2023年10月-11月

三、活动内容

(一)思想引领,坚定信念

各学院要充分发挥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的作用,完善学生思想教育和素质教育体系,深化学生健康成才成长教育,教育引导学生“立德、立志、立身”,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崇高学习目标,增强学习内生动力和自主学习能力,从“要我学”转变为“我要学”。

(二)多方联动,齐抓共管

1.强化教育管理,以管理促进学风

(1)召开主题班会

组织各班召开以“创优良学风 展青春风采”“ 正学风 促自律 齐奋进”“诚信考试”等主题的班会,通过宣讲、讨论、观看诚信考试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学风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鼓励学生勤奋好学,提高自主学习的积极性,推动形成优良的校风班风。

(2)创建文明课堂

落实《宝鸡文理学院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引导学生从细节入手,通过上课起立向老师问好、为老师送杯茶、帮老师擦拭黑板、下课让老师先行等实际行动,表达对老师的感恩及对课堂的敬畏,努力创建文明课堂。

(3)严肃校纪校规

加强学生校纪校规教育,体现以生为本和依法治校的思想,通过校纪校规考试、违纪案例学习等多种形式,强化学生纪律意识,进一步端正学风。

(4)落实“两早两晚”

利用早操和早读时间,组织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晨读,引导学生增强健身意识和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继续落实好晚点名和晚自习制度,着重安排好学生晚自习,并做好考勤工作,坚决杜绝自习不带书、聊天打闹、玩手机等不遵守自习纪律的现象,保证晚自习的学习效果。

(5)强化宿舍学风

各学院要将学风建设融入宿舍文化建设体系中,以优良学风进宿舍为主题,大力加强学生宿舍学风创建活动。各学院要以“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为契机,组织辅导员和学业导师深入学生宿舍,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精准解决学生急难愁盼的问题。各学院要结合本学院专业特色、工作实际和建设标准,以“党员示范宿舍”“退役士兵宿舍”挂牌活动、“宿舍文化节”活动、“星级宿舍”评选等为契机,持续推进学生宿舍纪律、文化、卫生整体提升,营造学风建设进宿舍、宿舍文化促学风的良好氛围。

2.落实以生为本,以服务助推学风

各学院要树立以生为本理念,深入宿舍、班级、课堂、网络,了解学生的学业诉求,及时发现问题,给予指导帮扶。对受到学业警示、留级学生,建立学困生信息库,持续关注学生学业动态、思想情况和心理状态并给予及时的帮扶,加强家校联系,定期与学生父母沟通联系,共同帮助学生克服学习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3.营造良好氛围,以环境涵养学风

(1)宣传引导,营造优良学风氛围

各学院要针对学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本学院的“学风建设主题月”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各项工作;辅导员、班主任要对所辖年级和班级分别进行“学风建设主题月”动员,充分利用展板、横幅、海报等传统教育阵地和学院网站、官方微信平台等新媒体平台加强学风建设宣传,号召广大学生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努力形成“人人讲学风,人人参与创建优良学风”的良好氛围。

(2)树立榜样,深化奖励激励机制

一是开展学习经验交流会。选树在专业学习、科技创新、考研就业等方面的优秀学生典型,邀请他们广泛开展经验交流活动,引导学生形成向榜样学习,向先进看齐的意识。二是充分挖掘校友资源,邀请校友开展线上、线下主题报告,激发学生的内生动力,促进学生做好学业规划、职业规划。三是做好各类评优表彰。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等各项评优表彰工作,激励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念和竞争意识,引导学生自主学习、高效学习,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学习氛围,解决学生中存在的学习动力不足的问题。

四、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学风建设对于推进学校创建高水平大学,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意义,要积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精心组织学生广泛参与到“学风建设主题月”活动中来,确保学风建设取得实效。

2.创新形式,狠抓落实。各学院要结合专业特点和学生实际创新开展学风建设特色活动,积极打造学风建设品牌活动、精品项目。各学院要做好本学院学风日常检查,对违纪学生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要严肃处理。学生处将对各学院的学风建设情况进行督查。

3.总结经验,巩固成效。请各学院对照“学风建设主题月”活动安排,全面总结活动开展情况,突出亮点,形成特色,展示实效,并将特色活动总结及照片于11月10日前上报学生处,纸质版送至新行政楼212,电子版发送至glk3566003@126.com


学生处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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