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简介
本专业自2015年开始招收学科教学(思政)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生授予教育专业硕士学位。主要以研究生教师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通过“学科+实践能力培训”的人才培养模式、“双导师制”+“导师组”结合的管理体制、应用的专业学位课程体系,凸显专业学位研究生产学结合、实践创新力和教师职业胜任力的培养。该专业目前拥有硕士生导师共计15名,其中教授5名,占总人数33.3%,副教授10名,占总人数66.7%,博士学位教师3名,占教师总数20%。
二、培养目标
学科教学(思政)专业培养服务培养具有现代教育理论知识、较高研究能力和教学实践能力的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职业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二)具有较高的教育理论素养和扎实的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知识,了解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熟悉基础教育的方针与政策,掌握基础教育领域变革的新理念、新内容和新方法。
(三)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能够胜任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职业学校的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
(四)能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解决教育或教育管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具有终身学习与发展的意识与能力。
(五)能较熟练的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
三、专业领域
学科教学(思政)专业致力于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职业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课教学、科研和思想政治工作的专任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的培养。
四、培养方式
(一)采用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在拓宽基础、加深专业、掌握思政学科前提下,培养研究生教学与从事研究的能力。
(二)在指导方式上采取以指导教师负责和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法,实行双导师制,由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参与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校内导师由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指导经验的教师担任,校外导师由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学专家担任。
五、学制和学习年限
学制为2年,累计学习年限最长为3年。
六、学分要求
学科教学(思政)专业培养实行学分制,总学分36学分。其中课程学习环节不低于28学分,专业实践环节8学分。
非师范类专业学生入学后,应至少补修3门教师教育课程(如教育学,心理学和学科教学论),不计学分。跨专业学生入学后,至少补修2门学科专业基础课,不计学分。
七、课程设置
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包含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和专业实践,选修课为专业方向课。公共基础课由研究生院在第一学年内统一组织开设,其他课程由政法学院组织开设并实施。
(一)公共基础课
课程类别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考核方式 |
开课学期 |
开课学院 |
公共基础课 |
马克思主义理论课 |
010000000101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
18 |
1 |
考试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外语 |
050000000101 |
综合英语 |
36 |
2 |
考试 |
1 |
外国语学院 |
(二)专业基础课:
专业基础课为必修课,每个类别方向应至少开设3门学科基础课。
课程类别 |
类别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考核方式 |
开课学期 |
开课学院 |
专业基础课 |
教育 |
030451021101 |
教育原理 |
36 |
2 |
考查/考试 |
1 |
教育学院 |
030451021102 |
课程与教学论 |
36 |
2 |
考查/考试 |
1 |
030451021103 |
教育研究方法 |
36 |
2 |
考查/考试 |
1 |
030451021104 |
心理发展与教育 |
36 |
2 |
考查/考试 |
1 |
020451021101 |
治学方法与论文写作 |
18 |
1 |
考查 |
2 |
政法学院 |
(三)专业主干课:
专业主干课为必修课,每个领域方向至少开设3门主干课。
课程类别 |
专业领域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考核方式 |
开课学期 |
开课学院 |
专业基础课 |
学科教学(思政) |
020451021102 |
思政学科课程与教材研究 |
36 |
2 |
考查/考试 |
2 |
政法学院 |
020451021103 |
中学思想政治课教学设计与实施 |
36 |
2 |
考查/考试 |
2 |
020451021104 |
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基础与前沿专题 |
36 |
2 |
考查/考试 |
2 |
020451021105 |
中学思想政治课教学质量与评价 |
36 |
2 |
考查/考试 |
2 |
020451021106 |
中学思想政治学科课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
36 |
2 |
考查/考试 |
2 |
(四)专业方向课(按研究方向设置):
专业方向课为选修课。既可以是本专业方向的课程,也可以是跨专业方向的课程。
课程类别 |
研究方向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考核方式 |
开课学期 |
开课学院 |
专业基础课 |
学科教学(思政) |
020451021201 |
周秦文化概论 |
18 |
1 |
考查/考试 |
2 |
政法学院 |
020451021202 |
政治与法律专题 |
18 |
1 |
考查/考试 |
2 |
020451021203 |
思想政治教育原理与方法 |
18 |
1 |
考查/考试 |
2 |
020451021204 |
基础教育改革 研究 |
18 |
1 |
考查/考试 |
2 |
020451021205 |
学校管理专题 |
18 |
1 |
考查/考试 |
2 |
020451021206 |
班级管理与德育工作专题 |
18 |
1 |
考查/考试 |
2 |
注:对培养方案确定的课程,应编写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大纲应包括教学目标、课程内容、教学要求、预修课程、考核方式、参考书目等。
(五)专业实践
课程类别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考核方式 |
开课学期 |
开课单位 |
校内实训 |
020451021107 |
教学技能训练 |
9 |
0.5 |
考查 |
1 |
政法学院 |
020451021108 |
微格教学 |
18 |
1 |
考查 |
2 |
020451021109 |
课例分析 |
9 |
0.5 |
考查 |
2 |
校外实践 |
020451021110 |
教育见习 |
18 |
1 |
考查 |
1或2 |
实习基地 |
020451021111 |
教育实习 |
72 |
4 |
考查 |
3 |
020451021112 |
教育研习 |
18 |
1 |
考查 |
3 |
1.专业实践是教育硕士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教学和科研训练环节,是提高研究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重要保证。注重培养研究生实践研究和创新能力,调动研究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培养研究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专业实践要在双导师指导下进行,可采取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践结束时要撰写实践报告,给予专业实践总体评定。
八、中期考核
学院成立中期考核领导小组,主要对研究生政治思想品德、课程学习成绩、科研实践能力、身体健康状况、学位论文准备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中期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研究生,可进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未通过中期考核或明显表现出缺乏科研能力等原因不宜继续攻读学位者,应依照《宝鸡文理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予以相应处理。
九、学位论文
(一)学位论文选题应与专业领域和专业方向的培养目标相一致,应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着眼于基础教育学校和中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教育和教学的实际问题。
(二)学位论文应符合研究规范并凸显应用价值,论文的形式可以多样化,如专题研究论文、调查研究报告、实验研究报告和案例研究报告等。论文正文部分字数不少于2万字。
(三)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至少有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基础教育学校或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教师或教学研究人员。
(四)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十、获得学位应达到的科研创新能力要求
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阅读一定数量的本学科专业书籍,具备一定的学术研究和调查研究的能力,能够有效查阅中英文参考文献,从事学术研究,鼓励撰写1至2篇教学研究论文,并予以公开发表。